每次買 Notebook 最討厭的就是 License 的問題,明明我就有 License ,為什麼買 notebook 時還要繳微軟稅
這是我寫給公平會的信件內容
您好:
最近欲選購筆記型電腦(Notebook),市面上大多數的筆記型電腦都強迫購買一套
微軟(Microsoft)的作業系統,例如 Windows XP HOME 或是 Windows XP
Profrsssional 版本。有時不符合本人需求,本人欲更換成其他版本(HOME 到
Profressional)或是(Profressional 到 HOME) ,甚至由於業務需要,本人並
不需要 Microsoft 的作業系統。
各筆記型電腦廠商亦表示無法不綁(Boundle)微軟的作業系統,或是更換作業系統
到其他的版本。這個情況是所有大廠(HP/DELL/IBM/ASUS 等等都有),僅有極少數小廠有不綁微軟
作業系統的筆記型電腦。我想要問的是,這是不是聯合壟斷行為?
這是公平會的回信
標題:公平會回復(編號:9312902)
一、台端九十三年十月十七日致本會電子郵件敬悉。二、按電腦生產廠商對於個人電腦零組件及中介軟體規格之選擇,係各生產廠商基於市場供需機能所自
行決定,屬事業營業自由範疇,尚非公平交易法所問;至於微軟公司是否不當限制各電腦生產廠商
預先安裝Windows作業系統,按本會前於主動查察台灣微軟公司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乙案,業曾針
對本節進行查察,相關議題並列入行政和解契約協商範疇,而該案業經提本會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七
日第五九○次委員會議,一致決議與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締結行政和解契約在案,本會刻正監督
該公司履行行政和解契約中,台端所提供之意見,本會將錄案研參,特此申謝。
末祝 台端萬事如意
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
意思就是,己經和 “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締結行政和解契約”了,所以還是可以繼續賣就是了。
真是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
ijliao
重點應該是這句 “刻正監督該公司履行行政和解契約中” 吧 ?
BTW, 我真的很看不慣這種官腔官調的官樣文章 🙁
richliu
Cnet 的新聞
微軟、公平會和解案 監察院調查出爐
記者鍾翠玲/台北報導 2004/10/06
監察院今(6)日公佈針對去年微軟與公平會和解案的調查結果。監察院認為負責調查的公平會當初在調查過程有不週詳地方,使得本案留有改善空間。
對一年多前公平會與微軟的行政和解案,監察院表示肯定公平會對抗微軟所做的努力,但由於調查過程中,公平會僅通知微軟相關企業、台灣微軟、下游經銷商、轉銷商提供進銷貨價格和查訪北部高都會區五家零售商價格,並未落實擴大調查需求面,包括政府機構、學校、大型企業、中小企業等,有未善盡調查責任之嫌。
行政院公平會與台灣微軟的調查案中,調查重點在於微軟Windows及Office的產品價格過高,以及採包裹方式銷售Office產品等等。台灣微軟最初以全球統一定價拒絕降價,不過在去年雙方達成和解時,台灣微軟分別對Windows XP、OfficeXP的標準與升級版做了10%-20%的降價動作。
該和解案並加入微軟開放原始碼給政府、並廢除引起爭議的「大型客戶代理商及經(轉)銷售出貨/下單管理辦法」,確保微軟不干預其企業用戶選擇經銷商、或轉銷售更換經銷商的自由等協議。
不過該和解案公佈之後,消基會仍對微軟各地銷售方式不一,以及降價範圍未及搭載電腦銷售的產品感到不滿,而對監察院提出檢舉。
對此,台灣微軟也於今晚提出回應。新聞稿中,台灣微軟指出:「微軟強調與公平會行政和解契約中所提出之承諾,絕對完全遵守並落實執行。…行政和解生效以來,對行政和解契約中8大項、32小項的和解事項,皆全力落實並將執行成果持續向公平會報告。」
台灣微軟並承諾繼續完全配合公平會的指導與監督,以落實和解契約各項承諾。
在去年遭到消基會抱怨時,公平會只低調回應過程中「一向花很大心力」。而今日到新聞截稿前,公平會無法找到人回應。
事實上,除了以降價方式回應和解的結果外,微軟並於去年底推出「師生家用版」的Office 2003產品,不但售價約為標準版的三分之一,同時也擴大合法安裝範圍到三台PC或筆記型電腦上。
lgscv
nb的話好像真的沒辦法畢竟就那幾家再賣